您的位置: 澳门首頁 > 時政評論 > 详情

《工信部:組織開展2017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 》

2017年03月01日 09:13:31  來源:香港法治网

工信廳信軟函〔2017〕92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推動基於互聯網的製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範,工業和資訊化部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範內容

在產業應用基礎好、前景廣闊、示範帶動作用強的領域,聚焦工業雲、工業大數據、工業電子商務、資訊物理系統、行業系統解決方案等方向,遴選一批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專案,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製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

二、申報要求

(一)專案申報主體包括製造企業、資訊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製造企業數位化、網路化、智能化水準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資訊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製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

(二)試點示範專案由各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7年的試點示範內容包括5類10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專案,每個申報專案所涉及的試點示範內容不超過2類。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範專案數量一般不超過5項。各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範專案數量一般不超過4項。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範專案數量一般不超過3項。優先推薦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主體所申報的試點示範專案。

(三)工業和資訊化部對試點示範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專案開展試點示範。試點示範期為2年。

三、進度安排

2017年4月15日前,各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申報專案。

4月底前,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專案進行評審,確定試點示範專案名單。

10月底前,組織召開試點示範工作交流會。

12月底前,組織試點示範企業提交階段性報告,開展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

四、報送方式

請各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於2017年4月15日前將推薦專案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碟)以郵寄或機要交換形式報送工業和資訊化部(資訊化和軟體服務業司)。報送材料包括《2017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範專案申報書》(見附件2)以及各地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出具的推薦意見函。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張朔 010-68208273 閆岩 010-68200582

箱:miit2012@126.com

址:北京市海澱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2層 工業和資訊化部資訊化和軟體服務業司(100846)

附件1:2017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實施方案

附件2:2017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範專案申報書

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附件1:2017年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國製造2025》和《國務院關於深化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落實《資訊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2016-2020)》,切實做好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戰略部署,圍繞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關鍵環節,以探索融合發展路徑為主線,聚焦互聯網平臺建設,提升產業支撐能力,推動跨界融合創新,在產業應用基礎好、前景廣闊、示範帶動作用強的領域組織開展試點示範,著力培育製造業融合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增強製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以探索融合路徑為主線。圍繞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的結合點,著力探索資訊技術應用推動製造業生產方式、管理模式、組織體系創新的實現方法和路徑,以及支撐融合發展的運行機制,形成融合發展的技術路線圖。

以支持基於互聯網平臺的融合新基礎建設為重點。充分發揮互聯網平臺聚集、整合、優化各類要素資源的優勢,以工業雲、工業大數據、工業電子商務等平臺建設為重點,探索專業化、網路化、社會化的平臺服務新模式,構建融合發展的新型基礎設施。

以提升解決方案能力為支撐。圍繞增強融合發展的技術產業支撐能力,支持解決方案企業加快突破關鍵集成技術和產業化發展瓶頸,強化自身綜合性設計、集成、服務能力,提升供給體系的品質、效率和層次。

以推動產用互動為抓手。面向融合發展的多層次、多樣化應用需求,鼓勵製造企業與資訊通信技術服務企業加強跨界融合創新,探索多領域、多行業、多環節的協同合作機制,形成聯合技術攻關和產業化合作新模式。

二、主要目標

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步伐不斷加快。培育一批工業雲、工業大數據等試點示範服務平臺,工業雲企業用戶年均增長20%;培育一批具有行業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大企業採購銷售平臺和第三方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平臺交易額年均增長35%;資訊物理系統技術支撐和測試驗證能力顯著提升,培育一批可推廣、可複製的行業應用模式;培育一批行業系統解決方案試點示範企業,形成一批成熟的行業系統解決方案。

三、試點示範內容

(一)工業雲平臺試點示範

圍繞加快製造企業和資訊技術企業各類工業雲平臺建設,探索企業基於工業雲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新機制。

1.企業級雲應用平臺。推動行業骨幹企業建立工業雲平臺,探索工業雲建設機制、業務遷移模式、管理服務體系,建立基於雲計算的協同研發設計平臺、網路化生產體系和一體化經營管理新模式,提升資源共用、業務協同和精細管理水準。

2.工業雲公共服務平臺。支持面向離散製造行業的第三方工業雲服務平臺建設,探索工業雲平臺運營、管理和服務模式,實現工具庫、零件庫、模型庫等設計資源的共用,推動製造能力和生產資源的線上發佈與交易,構建社會化協作的產業生態體系。

(二)工業大數據服務平臺試點示範

支持製造企業探索工業大數據平臺建設、應用和服務模式,培育數據驅動型企業。

3.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推動汽車、工程機械等行業建設產品全生命週期數據管理平臺,探索基於大數據的產品品質管理、預測性維護等應用模式,提升產業鏈價值。

4.精細化能源管理。支持高耗能行業開展基於大數據的能源管理,探索節能診斷及預測、能源需求智能化回應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實現能源動態分析及精確調度。

(三)工業電子商務平臺試點示範

支持製造業骨幹企業、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企業建設工業電子商務平臺,深化重點行業電子商務應用,創新應用和商業服務模式。

5.大企業集採集銷平臺。推動行業骨幹企業構建線上採購、銷售和服務平臺,探索建立高效、陽光、低成本的採購新模式和以消費者為中心的行銷新模式,降低企業採購成本,創新行銷服務模式。

6.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鼓勵發展面向重點行業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探索建立集網上交易、加工配送、大數據分析等於一體的工業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提供一體化、精細化和專業化的電子商務服務。

(四)資訊物理系統(CPS)試點示範

支持製造企業聯合系統集成企業、研究院所建立資訊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開展行業應用試點示範。

7.資訊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在航空、石化化工等行業構建面向設計、仿真、工藝、試驗、品質、生產、能耗等環節的資訊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開展物理單元建模、數據互操作、標準協議相容、異構系統集成、工業資訊安全等方面測試驗證,推動跨界技術融合創新與集成應用。

8.資訊物理系統行業應用。在鋼鐵、電子、裝備製造等行業開展資訊物理系統示範應用,探索產品及生產過程虛擬仿真、研發製造一體化、企業資源管理與製造執行系統集成、新型工業操作系統及工業APP等應用模式,打造資訊物理系統行業應用生態體系。

(五)行業系統解決方案試點示範

圍繞提升智能製造系統集成企業架構設計、綜合集成和解決方案能力,開展設計工具、基礎資源庫、關鍵集成技術等研發和應用示範。

9.精益研發解決方案。支持面向裝備製造行業的知識庫、模型庫、工具集等基礎資源庫建設,提高面向產品和工藝的虛擬設計、仿真驗證、過程品質管理能力,探索建立集系統工程、知識工程、綜合設計於一體的精益研發服務。

10.智能工廠解決方案。支持行業系統解決方案企業與製造企業協同創新,探索工業軟體、嵌入式系統、行業模型庫、專業工具集、大數據平臺等集成技術應用及推廣機制,提升集全面感知、設備互聯、協同優化、預測預警、精准執行於一體的整體解決方案供給能力。

四、申報條件和程式

(一)專案申報主體包括製造企業、資訊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製造企業數位化、網路化、智能化水準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資訊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製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

(二)試點示範專案由地方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7年的試點示範內容包括5類10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專案,每個申報專案所涉及的試點示範內容不超過2類。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範專案數量一般不超過5項。各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範專案數量一般不超過4項。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範專案數量一般不超過3項。優先推薦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的主體所申報的試點示範專案。

(三)工業和資訊化部對試點示範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專案開展試點示範。試點示範期為2年。

五、工作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調動工信系統各方面資源的積極性,建立完善推進試點示範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加強對試點示範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加強部省合作,協同推進試點示範,指導企業做好試點示範專案申報、實施和示範推廣工作。

(二)加強工作實施

中央和地方工信主管部門加強資源整合,鼓勵各類財政資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試點示範專案,加強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建立資訊回饋機制,組織開展試點示範年度評估、經驗總結、成果驗收工作,加強試點示範工作的階段性評估檢查和優化調整。

(三)組織示範推廣

加強對試點示範專案成功經驗、最佳實踐的總結提煉,組織開展系列培訓會、經驗交流會和現場會,加大新模式、新業務等方面的經驗交流和宣傳推廣。通過編寫案例集、媒體宣傳等加強對試點示範工作的跟蹤報導,擴大社會影響。

  • 相關新聞
  • 發表評論
以下留言只代表網友本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

正在加载评论……